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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应知道的那些事儿(二)
发布时间:2015-12-05 08:49  访问次数:1193

五、出国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答: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1.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2.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而定(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费)。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劳务培训中心进行。3.护照、签证费:按规定交付。4.打预防针费: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5.其他有可能的费用:如您前往经营公司的差旅费、与经营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等,按收据金额支付。

     另外,按照国家规定,经营公司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服务费,这是经营公司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服务费不退还。服务费用的标准是: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国家规定,经营公司不能收取任何形式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如果经营公司向您收取押金,请保管好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建议出国劳务费用要直接交给经营公司,受经营公司委托招人的单位无权收费。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今后索要退费的依据。

六、为什么要参加培训?

   答: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如您没有取得《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合格证》,就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七、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王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客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1)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3)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4)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5)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6)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7)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8)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9)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0)合同期限;

   (11)违约责任。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需要提醒的是,经营公司必须给您一份《外派劳务合同》正式文本,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未签订正式的《外派劳务合同》的,或者没有合同正式文本的,一定不能出国工作,否则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八、出国手续都包括哪些?如何办理?

    答:出国手续包括国内手续和国外手续。国内手续主要包括护照、签证、出境证明、培训证等,去有的国家和地区还要打预防针,以免得传染病。有的国家须在批准入境前先办理个人资料公证。这些手续一般由经营公司统一办理。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您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照片等等。国外手续包括入境许可、工作准证等,由外国雇主负责。办好上述手续,您就可以出国工作了。需要提醒的是,未获所在国的工作许可,以商务旅游签证出国务工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如因经营公司或外方雇主原因不能派您出去,经营公司要退还您的服务费。如属您个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国手续费不予退还。